Russell Westbrook
2015年3月11日 星期三
2015年3月4日 星期三
作業一:智慧財產權
舉凡文學、科學、藝術或其他範圍之人類智慧創作,其創作者在創作完成時,即受著作權法保障其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。並依專利法、商標法、著作權法、光碟管理條例、營業秘密法、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、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平交易法保護其智慧財產權益,其案件由智慧財產法院受理與管轄。簡單來說,當一件智慧的結晶完成創作時,創作者便受到該創作之領域範圍對應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所保護,一但創作人權益遭受侵害,將由智慧財產權利法院做出審理與判決。相關法令內容可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查詢最新的相關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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